截至八月底千六部未裝車載機
交局籲的士界領電子證裝機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截至八月底,共有五千五百七十二名的士駕駛員領取“電子的士駕駛員證”,然而超過一千六百部的士尚未安裝“的士車載智能終端系統”(俗稱“車載機”)。
年尾未裝中止執照
今年十二月三日起,全澳的士必須裝有“車載機”,屆時的士司機必須持有該電子證方可營運。如未依法安裝有關系統或有關系統未能持續及有效運作的情況下提供的士客運服務,有關的士可被扣押,且可被即時中止的士執照;而的士駕駛員如在知悉此情況時仍繼續駕駛該的士提供的士客運服務者,可被科三萬元罰款。交通事務局呼籲司機從速申領“電子的士駕駛員證”,執照持有人盡快預約安裝“車載機”。
在今年十二月二日或之前,尚未安裝“車載機”之的士,仍可按現有模式營運,然而一經安裝 “車載機”,司機必須憑“電子的士駕駛員證”或透過輸入該證編號,以及透過生物辨識技術登入系統,方能正常營運。
有關申領電子證及安裝“車載機”詳情,可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A4328AB6B91E369A1C4470397EEC99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