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復生
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七個月早產兒“死而復生”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據報道,去年九月,許先生的妻子懷孕廿六周在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臨產,手術前醫生告知產婦宮內感染,需立刻剖腹產,並讓產婦簽了“孩子拒絕搶救”協議。據許先生說,手術後,一位醫生用垃圾袋裝着嬰兒告訴他,孩子已死亡。但在兩個小時後,準備回家埋掉死嬰的許先生,卻發現垃圾袋內孩子在動。最終孩子被救活,但造成了永久性傷害——重度腦癱。
早產兒“死而復生”,令人匪夷所思。從常識講,不管產檢結果和醫生診斷是甚麼,手術後,醫生都要確認孩子是死是活,無論如何都不該出現這種“死而復生”的情況。試想,如果不是許先生執意要帶走自己的“骨肉”,恐怕孩子連“復生”機會都沒有。
人命關天。手術中出現這種低級失誤,不是粗心馬虎所能解釋的,而是沒有守住醫療規範所致,缺少對生命應有的尊重和敬畏。令人遺憾的是,面對家屬和媒體記者,該院醫患辦一工作人員竟質問:“憑甚麼說是醫院造成孩子腦癱?如果是健康的孩子,就不會早產了。”
早產兒“死而復生”事件至今已有一年時間,鑒於此事影響不小,有關方面宜盡快徹查,依法依規追責,給家屬及社會一個交代。
雨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