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慣犯向女童“露鳥”就逮
【本報消息】七旬“露鳥”慣犯與妻子爭吵後再次犯案,於筷子基蘭花前地休憩區向一名女童展露下體,藉以宣洩情緖。女童事後向母親轉述事件,在母親陪同下向治安警報案。警方根據監控鎖定疑犯行蹤,並透過疑人駕駛的電單車車牌鎖定其身份,於其黑沙環區住所將其拘捕。
涉案人姓梁,七十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二○一○年及二○一六年有兩次露械前科。警方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將其移交檢院跟進。嫌犯現處候審狀態。
案發本月一日下午四時許,女童在母親陪同下在筷子基蘭花前地休憩區玩耍,期間有人突向其“露鳥”。女童驚恐下轉身離開,即向母親講述事件。其母追截不果,不甘女兒受辱,向治安警報案。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根據附近商舖的閉路電視及天眼系統,發現梁某駕駛電單車離開現場,曾途經海灣南街。治安警隨後透過車牌登記鎖定疑人身份,同日於馬揸度博士大馬路某住宅單位拘捕梁某。有人承認作案,聲稱當日與妻子吵架,為宣洩情緒在街上露械。
警方翻查記錄,發現疑人於二○一○年曾經涉嫌裸露行為被起訴,二○一六年更因在街上向男途人展示生殖器官,被途經的警員警告。警方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將其移交檢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