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閘水貨店疑“樓上舖”
委員促加強巡查大廈防罪
【本報消息】北區社諮委梁思朗表示,關閘一帶“水貨店”經營由街舖轉移到住宅。促當局加強大廈巡查,預防和打擊大廈內發生的犯罪活動。副召集人高岸峰建議疫情期間,相關探親證件應禁止每日多次往返。另外,副召集人鍾建新認為公共地方管理需有新策。
工人搬運堆滿貨
梁思朗表示,有居於華大新村華康樓居民反映,其住宅鄰近單位,有類似水貨店,單位門口安裝閉路電視,每天都有搬運工人,將貨物搬進單位內,單位內疊滿貨物,且每天都有陌生人士出入及停留,其他樓層也有相同情況,令其感到極大不安。建議當局加強大廈巡查,預防打擊大廈內發生的犯罪活動;對利用住宅改成貨倉用途的單位作出警告;加強宣傳相關法規,提醒大廈業主注意事項及應盡的義務;針對水貨的違法活動,應修法強化打擊。
倡探親往返設限
高岸峰表示,雖然近期海關已積極在關閘一帶打撃,更發現不少外僱參與走水貨活動。但行動過後水貨集團並未收斂,改變方式繼續運作,規模並未減少。警方應持續打擊,並與內地部門溝通合作,加強對每日多次不正常往返人士的檢查,建議疫情期間探親證件應禁止每日多次往返,每日最多兩次已足夠。
籲規管私廈公地
鍾建新表示,本澳大廈屋村公共走道,法律上被視為私人地方,雖人人都可使用,人員卻不能執法,令部分屋村地舖將貨品放出店舖銷售,嚴重影響行人通道。此外,舊工廈廠房,貨車經常不夠位置停泊而泊至行人道,行人經常要走出馬路才能通過。此外,貨車不時倒車或出車,也對行人的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建議屋村及工業大廈的管理公司,如對大廈公共地方疏於監管,有安全隱患經警告無改善的,房屋局在准照續期時可予以中止或予以註銷。未配有卸貨台的工廈,貨車卸貨時,應有管理公司人員在場協調車輛及行人安全通行。冀政府修法時將私廈的公共地方管理納入《公共地方總規章》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