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回應本報報道
草堆街僭建物已預審立案
【本報消息】工務局就本報日前有關草堆街非法工程個案報道作出回應,強調一直跟進有關個案,在接收到投訴後,已於今年三月就個案開立卷宗,稽查人員於四月份證實,有人在該大廈天台部分進行非法工程,經已即時發出禁制工程令,要求違法人停止繼續有關工程;但違法人無理會,該局於五月聯同治安警察局對現場作出封鎖及開展後續跟進程序。
工務局並指出,目前已於六月九日透過刊登告示通知違法人展開預審,程序尚在進行中;若法定期限內,違法人仍未處理該非法工程,局方將會於程序完成後,安排由跨部門常設拆遷組執行清拆工作。
新建翻新殘危優先
工務局重申,政府處理非法工程個案是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防火安全規章》及《行政程序法典》等規定展開相關程序,由於每個個案不同,當中涉及工程複雜性、違法人士是否配合等因素,處理時間亦有所不同,故該局會就案卷的情況,按輕重緩急處理有關非法工程。
若非法工程屬新建、翻新或殘危的情況,對公眾走火安全、公共衛生等構成安全隱患的非法工程,均會列作優先處理。
非法工程涉及到市民自身守法意識,工務局一再呼籲市民勿為一己私利進行非法工程,僭建行為無論對自身、他人以至樓宇安全均構成影響,違法人更可被處罰及負上刑事責任。
倘若違法人不在期限內自行清拆非法工程及回復原貌,政府將採取清拆行動,違法人須承擔清拆工程費用和負上相關法律責任,所涉及清拆費用必定較自行清拆費用為高。
資助自願拆卸免罰
為加強市民守法意識及提倡自行清拆僭建物,政府已推出“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http://www.ihm.gov.mo/zh/mf-disassembly-plan)及《非法工程拆卸指引》(https://www.dssopt.gov.mo/uploads/wizdownload/201509/3233_s1zxy.pdf)。
為讓市民明白自願清拆的手續,當發現僭建後,局方會以公函通知業權人有關違法事項,並附上自願清拆相關資訊,好讓市民盡快處理有關僭建物。市民主動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自願清拆違法工程時,可申請上述房屋局“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並在通過竣工檢驗後,將可獲豁免相關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