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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第B01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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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三法院調解資源共享

境外調解員發揮作用

港澳台調解員納共享名冊

粵三法院調解資源共享

【本報記者廣州廿七日電】廣東省高級法院透露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三家廣東自貿區法院實現調解資源共享。共享名冊中的港澳台調解員,可根據糾紛各方當事人的選擇或由法院指定,進行訴前的委派調解或訴中委託調解。

據介紹,目前在廣東自貿區等法院擔任調解工作的港澳台調解員,主要包括律師、具專業資質調解員以及在內地從事國際金融、貿易等領域的知名人士等。通過自行申請或法院邀請,以及一定的身份審核成為內地法院的特邀調解員。

以深圳自貿區前海法院為例,該法院集中管轄深圳基層法院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積累經驗。

前海法院通過建設域內外聯動的國際商事糾紛化解平台,從源頭上減控案件數量。截至今年五月,該院共受理了八千七百多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平均審結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效率,同比提升近百分之五十。

合力解灣區糾紛

前海法院專門成立國際商事糾紛化解的專門機構。與香港和解中心、粵港澳調解聯盟、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深圳國際仲裁院等四十七家域內外仲裁、調解機構合作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打造多元化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平台,推動形成大灣區糾紛解決能力的合力。截至今年五月,中心共受理一萬一千多件案件,成功調解四千二百多件。

前海法院為跨境糾紛當事人指定港澳台調解員參與調解,打消港澳台當事人因法律、文化背景的顧慮。截至今年七月,前海法院在冊的港澳台調解員和外籍調解員有七十四名,成功調解六百五十多件案件。

港澳台調解員參與案件,主要為借款合同糾紛、股權糾紛、新類型金融糾紛、國際買賣合同糾紛以及運輸類合同糾紛等。

倡跨境聯合調解

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前海法院更廣泛運用在線調解,為港澳台當事人和調解員省去出行不便、費時費錢的麻煩。

由於國際商事糾紛地域跨度大,解決時間長、成本高,廣東的法院不斷創新跨境調解機制,尊重當事人選擇調解地點的權利,盡可能地為域外當事人提供方便經濟的調解方式,預料將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據了解,有港澳的調解員建議,通過廣東自貿區法院現有平台,探索港澳台地區調解員與內地調解員聯合調解的方式,吸取各家所長,形成一套與國際接軌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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