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講都更 你估個個都想都更?
澳人對“都市更新”既熟識又陌生。熟識者,此乃舊區重整變奏。陌生者,十幾年未落實到,故很少細想過,有人說是保育、振興經濟、地產項目、另類公屋;更甚者“電視劇上腦”,不是奸商放火逼遷就是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總之,瞎子摸象,各說各話。
都更可以很複雜,也可很簡單。當一個城市或社區發展了幾十年甚至更久,因早期無規劃或規劃過時,或建築物過於老舊,環境惡劣,喪失活力,要通過一系列法律程序重新規劃、建造、維護等,以增加土地使用效益,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公共設施、居住環境。都更可以私人或透過政府去推動,澳門社會偏向後者,以公共利益、提升生活質素為兩大前提及目標。
都更從來不容易,並非拆掉重建這麼簡單,加之法律、規劃未完全到位,部門分工各不同,官民都要借鏡、摸索、溝通。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際去做之前,社會先要有兩個認知:一、人人有份,要參與、監督;二、沒有免費午餐,政府可幫不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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