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加強行動防疫制水貨
海關和警方近期連串行動打擊走水貨活動,突擊搜查關閘一帶的水貨店,近兩次行動中已檢獲貨值共八百多萬疑水貨,可見走水貨問題嚴重。但當局冚檔後,水貨店和水客沒有偃旗息鼓,關閘一帶依然“熱鬧”,觸目可見分貨的水客,只是取貨變得隱蔽。
不能否認,關閘水貨活動由來已久,持續了數十年。初期相信是內地物資不足,形成水客活躍;近十數年從水客活動中檢獲的物品可知,內地需求貨品轉變為外國進口貨或較高級的消費品,如美容用品,需求轉變,與民眾生活相關。坊間有言,水貨客帶大量貨物又重又累,賺取數十元蠅頭小利,北區不少人以此幫補生計,似不應計較。但走水貨本身會擾亂兩地貨貿市場秩序,隨着規模變大,甚至帶錢或其他違禁品,衍生集團式營運,最終走上犯罪集團歧途,危害治安。
本澳打擊走水貨沒有專門的法律工具,當局現場捉獲帶貨水客,部分是外僱,以水貨店主與外僱有否“僱與傭”關係來檢控,已看出法律工具的不足。何謂水貨,本就沒有清晰的法律定義,水貨活動遊走於灰色地帶。對內地而言,貨品沒有經過代理商通過正常關檢進口,來源不明,故內地可稱之為“水貨”;但這些貨品進口本澳時,若經過正途手續,在本澳關閘的店舖被檢獲,其本身未必來源不明,只是懷疑這些貨品即將以“水客帶貨”方式帶入內地,若能證明,充其量違反兩地關稅和貨貿規則,在本澳最多被罰款,並非重罪,故打之不盡。
新冠疫情下,粵澳“封關”多月,限制解除後,隨着內地民生活動恢復,對一些特定進口貨需求甚殷,故通關不久,巨利驅使,關閘一帶走水貨情況熾熱。現時大量水客不斷過關往返珠澳兩地,對防疫甚為不利,故從擾亂兩地貨貿,或從防疫大局出發,當局必須加強打擊。文明社會按法規條令處理,當局可否引用《傳染病防治法》,恢復對一天內多次不正常往返珠澳人士集中一處,重新測溫和付費核檢,置留數小時,一來加強針對性檢疫,二來對水客活動應有阻嚇力。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