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促部門遷回政府物業
【本報消息】議員吳國昌在書面質詢中表示,特區政府多幢物業長年閒置,政府部門卻長年租借私人物業辦公,耗費公帑。促請政府善用公共資源,充分運用政府過去閒置物業。
吳國昌指出,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和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每年租用私人物業辦公租金超過一千萬元。質詢政府有否將政府總部部分附屬部門轉往裝修完成後的原官印局大樓,騰出適當空間安排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及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遷回政府總部大樓。
他亦提到,倘在南灣舊法院維持原有職能的基礎上,已長期閒置的舊司法警察局大樓可及早規劃裝修,讓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及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選擇遷回該幢政府物業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