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修法加強監管待遣返者
昨日一名涉嫌性騷擾等待遣返的印度籍男子懷疑再度犯案,乘巴士期間觸碰一女乘客臀部並自瀆,在女子腿部留下穢物。事件引起社會譁然,坊間關注持“行街紙”的外籍人犯罪帶來的社區治安隱患。
近期有多宗等候遣返的外籍人再犯事。六月份一名菲律賓女子因犯事被驅逐出境,等待遣返期間須向警方報到,惟該女子涉嫌違令沒有報到;七月份又有一名越南男子逾期逗留正等候遣返,期間打傷同鄉。雖然案件宗數不多,但須正視“行街紙”的漏洞。
按現行法例,拘留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者最長期間為六十天,若到期仍無法確定其身份,便難以將他們遣送出境。拘留期滿後,他們可持“行街紙”繼續留澳,但須定期向警方報到。
待遣返留澳情況多樣,如一些輕微犯罪的外僱,又或其不當行為只能取消外僱身份,在等待遣返期間出現犯罪行為。亦有部分非法逗留外籍人聲稱遺失證件或故意損毀證件,不合作說出原居地,令警方難以核實身份,無形中令相關外籍人留澳的時間增長。現時疫情期間,受制於出入境政策,航線及航班大幅減少,相信對安排遣返亦造成影響。這些等待遣返者“重投”社區,為了維生,有人選擇當黑工,更有人鋌而走險,或盜竊,或搶劫,形成治安隱患。
警方亦曾提過部分南亞國家政府在核實拘留者身份時會出現延誤,導致當局必須於拘留期滿後向這些待遣返者發出“行街紙”,認同會造成治安隱患,希望透過修法改善問題。然而,當局早已於一八年完成“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的諮詢及總結報告,但法案至今仍未送交立法會審議。
本澳是國際旅遊城市、自由港,宜居宜遊和出入境通暢是特點,但亦出現不少非法逗留衍生的隱患。希望當局加快相關修法進度,並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加強溝通,加快遣返程序,縮短待遣返者留澳時間,以及提高對無定期報到者的罰則;並建議對持“行街紙”期間再犯罪者加重刑罰,甚或對持“行街紙”者在不違反法律下採取電子監管,以減少等待遣返者留澳期間犯罪對治安造成的影響。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