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學校已符規定執行應難度不大
教育界:私校通則助推校政透明民主
【本報消息】《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日前在立法會表決通過,規定明年九月一日起,學校須設有教師及家長在內的校董會。菜農子弟學校校長王國英認同“私校通則”助推私校校政透明化及民主化,促進各方參與、家校合作。鑑於法案已醞釀多年,現時不少學校已設立符合規定的校董會,準備就緒,相信執行起來無難度。
設校董會後成效大
王國英表示,法案在過去一段長時間諮詢教育界,經溝通後各持份者得出共識,各方均認同法案、沒爭議。法案醞釀期間,校方已知悉未來要按法案設有校董會,不少學校近幾年逐步啟動和相繼設立校董會。以該校為例,五、六年前已設立校董會,目前校董會成員包括教師、家長甚至校友等,估計未來法規正式運作起來無難度,只需銜接好校董會及家長會、教師會的任期便可。
他認為,學校應受監督,法案使校政的民主化跨進一大步。過往由辦學實體負責監督學校,然很多時辦學實體未必是教育範疇人士,對教學改革、教學法規或了解有限,溝通起來未必很順暢。未來法案讓辦學實體自主選擇人員或物色其他人參與校董會,且要有教師及家長代表參加,有關成員對學校有一定了解,加入管理學校合適。他表示,該校在設立校董會後,看到有利於不同持份者向校方反映意見,加強教師支援、家校合作等,校政更為透明化和民主化,成效顯著。
釐清權責更利管理
此外,“私校通則”規定學校要遵從校董會訂立的條文,有法可依、有規可循,並明確了人員的任命和任免,進一步釐清各方權責,細化規範,完善學校運作和管理制度,符合全球的做法和趨勢。同時學校一些較大的決策和事務,如人員加薪制度、校舍擴建工程等要與校董會溝通,待通過才能執行,至於員工聘任、教學安排等則由學校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