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是張丹峰小三
畢瀅贏名譽權官司
昨日有內地傳媒爆料,指北京互聯網法院公佈了《畢瀅與梁某某等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决書》,案中被告在其運營的微博賬號上發佈了關於張丹峰與女經紀人畢瀅出軌的內容,侵犯了畢瀅的名譽,她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十萬元人民幣,精神損害撫慰金五萬元,及因維權合理支付的開支二萬八千三百元。
最終法院判决要求被告以書面形式向原告畢瀅賠禮道歉,並在其運營的微博賬號上連續十日置頂登致歉聲明,並賠償畢瀅精神損害撫慰金一點五萬元及律師費、公證費三千元,駁回畢瀅其他請求。
畢瀅雖然贏了官司,但不少網民不以為然,紛紛留言:“不發我都忘了張丹峰出軌過了。”“畢瀅咋有臉出來!”“經紀人穿着睡衣出入已婚藝人房間達數小時,就算沒事了?貴圈真亂。”“還好意思維權?立牌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