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砍母37刀 12樓扔下頭顱
台吸毒男二審判無罪惹議
【香港中通社二十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桃園市梁姓男子二○一八年涉砍下母親頭顱從十二樓住處拋下,案件今日二審開庭,法官認定他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喪失辨識能力,由一審的無期改判無罪。檢方正研議是否上訴。
法官認定失辨識力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王屏夏指出,本案法官審理後認定,梁男有長期服用多種毒品的習性,案發前,有施用安非他命以及卡西酮類的毒品。法醫鑑定結果顯示,卡西酮類的毒品更易誘發急性精神病,會產生躁動、暴力、思緒混亂及幻覺情形。梁男在案發時,已經處於脫離現實狀態,控制能力及辨識能力都已喪失。
另外,法官依梁男的三姐、住戶鄰居及社區保安證言,可認梁男與被害人並無何怨隙或金錢糾葛,並無殺害動機。依刑法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能力者,不罰。
梁男隨後由桃園巿衛生局依照精神衛生法相關規定,接走處理。
判決不符大眾認知
案件引起廣泛討論,刑警指梁犯案時精神狀況不符合飲酒或吸毒特徵,認為精神障礙已經成為犯罪的“免死金牌”。桃園市長鄭文燦認為判決並不符合社會大眾認知。
梁男在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晚間七時許,在住處突然持菜刀追砍母親卅七刀,並將母親頭顱從十二樓拋下;檢方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起訴,並請法官量處最嚴厲刑責。
一審法院去年九月認為他在行為時有受精神障礙影響,因此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期間,梁男請求輕判,檢方則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