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委倡完善網上申請社屋
冀做好富戶退場銜接免現兩頭唔到岸
【本報消息】新“社屋法”今日生效,居民日後可恆常申請。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相信新“社屋法”能夠更妥當和全面地照顧弱勢社群。建議政府汲取電子化申請的經驗,加強與社團聯動和合作,方便各區弱勢社群網上申請社屋。同時促請政府做好社屋富戶退場後的銜接機制,避免出現兩頭不到岸的“夾心”情況。
新社屋法三亮點
陳家良表示,舊“社屋法”實施逾十一年,隨着社會發展,部分規定已不合時宜,需要修訂檢討,讓弱勢社群能夠得到更妥當和全面的社會保障。二○一四年政府推動檢討“社屋法”以來,街坊總會持續透過街站、論壇、落區、個案等方式收集居民意見,積極通過不同途徑向政府建言獻策,致力推動新“社屋法”、新“經屋法”等政策落地,期望能為居民爭取更貼近民情、符合實際所需的“上樓”政策。
他指出,新“社屋法”主要有三個亮點,一是社屋申請恆常化,是新法的重點內容。政府為此特別修訂了得分表,在關懷弱勢社群的同時,也進一步保障輪候家團的優先權。二是對家團中永久居民比例追加分數,更好地回應本澳居民的住屋訴求。三是規範富戶加租退場,優化租金計算公式,更有效和合理地分配社會資源,讓公屋流轉形成良好循環,惠及更多有需要的居民。
加強社團聯動合作
房屋局官網顯示,九月下旬將開放網上提交社屋申請表的電子申請方式,他認為是日後全面推進公共房屋電子化申請的重要試點。
陳家良建議政府不斷汲取經驗,積極聆聽用家的反饋和意見,及時改進安排及優化流程,並加強與各地區社團聯動和合作,方便居住不同地區、行動不便的弱勢社群網上申請,免卻他們舟車勞頓。建議政府做好社屋富戶退場後的銜接機制及導流,讓他們可以轉向申請其他適合的置業階梯,避免出現兩頭不到岸的“夾心”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