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禁外地廢紙進口轉運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批示禁止外地廢紙進口及轉運,今日起生效。
環保局表示,為完善本澳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加強防範外地廢紙進口及轉運對本澳造成環境風險,經參考鄰近地區管制廢紙的方向及綜合分析本澳的實際情況,由行政長官批示禁止外地廢紙進口及轉運,保障本澳環境質素及回收處理措施有效運作。
政府公報昨日刋登行政長官批示,禁止進口及轉運作為批示組成部分的附表所載的貨物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批示於刋登翌日生效。
批示附件禁止進口及轉運的廢料及碎料種類包括:回收的未漂白牛皮紙或瓦楞紙或紙板,回收的主要由漂白化學木漿製成的其他紙或紙板而未經本體着色,回收報紙、雜誌紙和類似印刷品及未分類的回收紙或紙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