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升降機機動遊戲設施電力裝置等運作安全
李靜儀促設機電部門強化監管
【本報消息】隨着社會及經濟發展,機電設施的種類和數量不斷增多,部分設施的使用亦達一定年期,須有完善的規範和恆常監管機制以策安全。
立法議員李靜儀說,政府因應社會多年的訴求正計劃增設機電部門,有助強化對升降機類設備的監管,並建議將規管範疇擴至包括大型綜藝表演及機動遊戲設施、電力裝置等機電設備,以確保運作安全。
指引缺法律約束
李靜儀表示,本澳樓宇興建越來越趨向高廈發展,升降機作為必不可少的設備之一,其安裝和保養的質素直接關係衆多居民的切身安全,鄰近地區多年前已設立專責部門作常規監管,且在事故發生後均會介入調查,向公衆提交報告,並責成改善;更有措施促進業界人員專業發展等。但本澳電梯、升降機的規管方面,目前僅有的《電力升降機的安全規章》只規管相關設計及製造;儘管政府於一三年出台《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由於指引欠缺法律約束力,故仍然依靠設備擁有人和業界自律,明顯跟不上社會發展的步伐。
另一方面,大型綜藝表演及機動遊戲設施的增加,起着豐富本澳旅遊資源的作用,但一直缺乏專責規管涉及機械操作的表演項目及大型機動遊戲設施的部門,亦會存在隱患。多年前,曾有大型主題公園發生機動遊戲意外導致旅客受傷的事件,亦曾有大型綜藝表演項目因技術性問題而自行暫停演出的事情,可見欠缺專責規管部門,不但難以確保業界的健康發展,也影響本澳旅遊設施的聲譽。
立法規管進度慢
李靜儀指出,參照香港的經驗,透過設立專門的機電工程部門,規管及監察升降機類、大型遊樂設施、電力裝置等機電設備之設計、製造、安裝、操作及保養事宜,在保障居民安全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本澳社會一直都有聲音要求政府設立類似的機電部門。早前政府已表示,計劃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增設機電廳,將負責機電設備的技術安全監督,但有關部門的具體職能仍有待進一步落實,她期望能盡快設立機電廳,將升降機類設備、大型遊樂設施、電力裝置等機電設備等納入監管,以保障公衆安全。
她表明,有關規管升降機類設備的法律草擬工作已進行多時,但現仍處於部門對業界意見作內部審閱階段,步伐太慢,當局有必要檢討《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的實施情況及不足,並盡快立法以作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