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的真諦
近十年鄰近地區積極推動融合教育,反觀本澳特殊教育的發展一直停滯不前,雖然當局每年投放大量教育經費,可是過往沒有一套標準的作業程序,導致資源分配不均,根源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最近喜聞特區政府於新學年推行新的《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針對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之輔助措施作出具體規範。而相關法規將身心障礙學生分為三個類別:融合生、特殊教育小班學生和特殊教育班學生,其中融合生將安排於普通班就讀,課程目標與正規教育相同。
目前二分法教育體系的現象仍存在於不少國家地區,基於人權平等和社會正義的原則,各地政府在教育立法上開始採取融合教育的觀念,逐漸摒棄舊有的隔離安置政策。據悉新學年本澳共有四十八家學校參加融合教育,在推動特教發展上確實是向前邁進一大步,但上述學校是否已具備充分條件仍是未知之數。首先,融合教育並非把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便“完成任務”,它所倡導的精神不僅是提供所有學生一個適性、平等的教育環境,更是保障身心障礙學生能夠在一般教育情境下得到完整的學習經驗,務求在物理環境、心理需求與社會觀感上均實現真正的融合。
校園融合教育的推行向來並非易事,當局必須盡早建立一個穩健的資源系統,以提供普通學校足夠且適宜的支援,包括巡迴輔導、教材編輯、專業治療服務、師資培訓等,才能讓融合教育所強調的理念普及並落實至社群當中。倘若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支持整個體系的運作,在糖衣包裝下強行推動“零拒絕”融合教育,最後只是苦了學生、苦了家長,也苦了老師。
櫻 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