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用好公帑 提升服務
以短期合約延續兩年半的巴士服務,有望最快本月簽署新合同。政府官員透露新合同為期六年,每年續以十億元公帑援助巴士公司。在政府支持下,一般乘客和弱勢群體的乘車優惠料可維持,但如何通過新合同、新模式改善巴士服務,最受社會關注。
巴士作為本澳最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與居民和旅客出行息息相關。政府與兩家巴士公司的合同原於一八年七月屆滿,政府以未能完成長約磋商為由,兩次與巴士公司短期續約至今年底。但對於新合同磋商進度及內容,當局諱莫如深,外界無從得知。昨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透露,特區政府有條件於本月或下月與兩家巴士公司簽署新合同。新約為期六年,並以去年營運最高峰時撥出十點四億元財政援助計算,財政援助首三年均會以約六億元封頂,另外三億多元是對學生、長者和殘疾人士的車費補貼。有關財政援助規定首三年可減不加。
為推動公交優先,政府長年以公帑支持巴士運作,使巴士票價相對較低,吸引更多人選乘公交;同時支援了巴士公司在人員聘用、培訓和車輛投資和保養等方面,令近年巴士服務有所改善。但是一年支援十億元,實非小數目,且巴士公司在其後三年,可以向政府申請調整財政援助,數據何在?巴士公司合理利潤是多少?
社會對巴士服務需求殷切,雖然疫下外來旅客大減,“迫巴士”的情況有所減少。但過去多年,巴士載客量節節上升,服務需求有增無減。輕軌澳門線建設尚需時日,未來一段較長時間,巴士仍是本澳最主要的公交工具。因此,社會對巴士服務新合同抱有很大期望,進一步推動和革新巴士服務。政府以大筆公帑支援巴士運作,除了補貼車費,更應着重提升服務與效益,包括如何縮短候車時間、調整巴士班次、做好線路規劃等社會關切的問題。更需要建立有第三方參與的評鑑制度,按服務質素作獎勵或懲處,進一步監督推動巴士公司改進服務,令公帑用得其所,用得透明。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