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及福建省政府重申持有效核檢證明
由澳抵福州無需隔離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昨日有媒體報道,一名市民表示澳門居民在八月十二日後到福州仍須隔離十四天。衛生局昨日下午特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查詢,對方澄清澳門居民現時到福州已可獲豁免隔離。福建省人民政府亦已發佈了《關於對從澳門進入内地人員不再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十四天的公告》。
兩周內無旅居外地
衛生局及各核酸檢測機構發出的核酸檢測證明文件上已印有熱線電話,倘居民有疑問,可即時致電求助。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較早時發出《關於對從澳門進入內地人員不再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十四天的公告》,自八月十二日零時起,從澳門進入內地人員,如十四天內無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且持七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包含七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訊息的“健康碼”,各地不再實行集中醫學觀察十四天措施,但不符合者仍需集中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