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檢收費明起降至百二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五五/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李加祿街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停車場共設有一百○二個向公衆開放的泊車位,其中輕型汽車泊車位四十六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泊車位五十六個。收費如下: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六元,夜間每小時三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日間每小時兩元,夜間每小時一元。
第六三/二○二○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更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表,自二○二○年八月十二日起產生效力。當中更改了每次檢測費用為一百二十元(對象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外地僱員及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