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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6日
第B09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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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林朗彥押後再審

涉圍警總周庭兩控罪成立

黃之鋒林朗彥押後再審

【香港中通社五日電】早前已宣告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嫌參與去年六月廿一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五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三名被告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和周庭兩人還一同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該案件於七月六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再訊的時候,黃之鋒和林朗彥否認所有指控,但周庭當場認罪。

五日庭上,控方表示,由於辯方對網絡新聞片段並無爭議,證人可由原來的廿四人縮減至十七人,但預計案件審訊需要六天。辯方表示,希望案件可押後至十月底。

對此,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則表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有案件被抽起,由於此案涉及人數較多,亦會有較多旁聽者,若再生變故,則安排過程較為麻煩,故而建議押後至十一月廿三至廿六日、三十日及十二月一日再審。三名被告除變更到警署報到的時間外,其他保釋條件未有變更。

至於此前已經認罪的周庭,案情指案發當日,她曾多次呼籲在場人士包圍警察總部,事件持續約十五個小時,造成有多名警員及員工不適,需呼叫救護車到場。

隨後,周庭同意案情,並被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一日,屆時再作求情及判刑。

當日,在庭外有市民前來錄影,怒斥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並表示希望他們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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