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綰和王臧
歷史上有過許多自殺事件,漢朝有一件這種事。在《史記》、《漢書》裏都記作自殺,但是錢穆先生《國學概論》中卻寫作“見殺”。
這件事裏死亡的兩位大臣是趙綰和王臧,本來在朝中好好地做官,並且向皇帝建議設立明堂,作爲議事(處理政事)的場所,皇帝也準備接受,但是太皇太后喜歡道家學說,不喜歡儒家,她派人去調查趙綰和王臧,得到一些他們的錯處,交給漢武帝,要他辦理。
《國學概論》這樣寫:“武帝立,趙綰、王臧以爭儒術見殺。”
這“見殺”用白話文說,就是被殺了。在這句以下,錢先生引用的《漢書 · 儒林傳》中,原文是這樣的:“太皇竇太后喜老子言,不說儒術。得臧、綰之過,以讓上。上因廢明堂事,下綰、臧吏,皆自殺。”這趙綰、王臧只是請立明堂以朝諸侯,不合太皇太后之意,於是獲罪下吏,然後自殺了。
《國學概論》說是“見殺”,是被誰殺了?看《漢書》(和《史記》)應是被“上”和“太皇太后”,所以錢先生寫上“武帝立”三個字(《史記》也有有關記載,也說自殺,但也都把自殺的原因寫上了)。
自殺,雖然是自己動手,造成死亡,但決不可理解爲都是自覺自願要找死的。古今皆然。
錢賓四先生在《師友雜憶》中說,他寫《國史大綱》以前陳夢家先生和他有過兩次談話,“余之有意撰寫《國史大綱》一書,實自夢家此兩夕話促成之。而在余之《國史大綱》引論中,乃竟未提及。及今聞夢家已作古人。握筆追思,豈勝悵惘。”其實,陳先生年歲比錢先生小很多,怎麼就早早地已作古人了?錢先生握筆悵惘之時,恐怕不知其詳。原來陳先生先是被稱爲“畏罪自殺”“自絕於人民”,後來才去掉了“畏罪”二字和其後五字,或者用“非正常死亡”代替“自殺”二字。若錢先生聞之,當更悵惘莫名了。他或許會寫成“今聞夢家已被殺害……”的。
錢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