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彈是如何造成傷害的?
原子彈(Atomic bomb)是核武器之一,是利用核反應的光熱輻射、電磁脈衝、衝擊波和感生放射性造成殺傷和破壞作用,以及造成大面積放射性污染。其利用能自持進行核裂變或聚變反應釋放的能量,產生爆炸。主要利用鈾235(U)或鈈239(Pu)等重原子核的裂變鏈式反應原理製成的裂變武器。
核武器爆炸時釋放的能量,比只裝化學炸藥的常規武器要大得多。核武器爆炸,不僅釋放的能量巨大,而且核反應過程非常迅速。因此,在核武器爆炸周圍形成極高的溫度,加熱並壓縮周圍空氣使之急速膨脹,產生高壓衝擊波。地面和空中核爆炸,還會在周圍空氣中形成火球,發出很強的光輻射。
日本廣島原子彈造成瞬間死亡人數高達七萬人。五個月內,因燒傷、輻射和相關疾病的影響造成死亡人數十四萬。一九五〇年止,由於癌症和其他的長期病造成二十萬人死亡。
李宇航 澳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