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孟晚舟符引渡美條件
【香港中通社一日電】根據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卑詩省)法院七月卅一日公開的文件,加拿大總檢察長拉梅蒂表示,將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以銀行欺詐罪引渡到美國的要求已經達成。
根據美國的逮捕令,美國指控孟晚舟針對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往來誤導滙豐銀行。文件於上周提交到法院,七月卅一日對外公佈。有關文件是孟晚舟引渡案舉行正式聽證會的先導。
報道稱,文件概述支持逮捕孟晚舟的證據,並得出結論指已經達到引渡的要求。加拿大司法部長兼總檢察長拉梅蒂的律師寫道,“證據表明,孟晚舟女士故意向滙豐銀行作出不誠實的陳述,試圖維持華為與該行的關係。由於孟晚舟承認,她就是引渡請求中所列行為的被追訴對象,因此,引渡的所有正式要求已經達到。”
下輪聽證預計將在八月十七日至廿一日於溫哥華舉行,討論加拿大司法部長是否有權拒絕提供華為公司要求的與孟晚舟最初被捕有關的文件。正式引渡聆訊預料二○二一年四月舉行。
華為對此拒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