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居民五千 使用期至年底
次輪消費卡起動
【本報消息】第二輪消費補貼計劃正式啟動,每位合資格居民可獲五千澳門元,使用期至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期五個月。
次輪發卡八千八張
昨日為第二期消費卡的正式加值日及使用日。經濟局長戴建業昨日上午到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巡視加值點和商戶、居民的使用情況。戴建業受訪表示,首輪消費卡正式完結,在政府部門、銀行及社團共同努力及配合下,七月廿七至卅一日提前加值期內共有近卅六萬張卡成功加值,逾八千七百張新卡被領取,連同昨日累計新發八千八百張卡,有效發揮了分流作用。
戴建業稱,特區政府經總結第一期經驗,優化及加強了領卡安排及監管措施。第一期消費卡推出後,居民和商戶普遍認同措施的成效。根據澳門旅遊學院調研團隊估算,消費卡預計帶來十八億至廿四億元的經濟效益,產生了拉動效應,惠及不同行業,中小企佔交易金額逾六成二。另有數據顯示,上半年企業經營大致維持去年數字,反映消費補貼計劃與經援措施等對支援中小企有一定效用。特區政府期望在原有基礎上,第二期消費計劃能延續現有成效,繼續發揮提振經濟及穩定就業的作用,支持企業存續經營,紓解居民的經濟壓力。
警揭兩宗違法賣卡
戴建業表示,首輪消費卡收到兩宗警察部門轉介涉及賣卡違規個案,正跟進處理,其需要返還消費補貼。第二輪消費貼補計劃使用範圍與第一期相同,新增監管商戶條款,若有誤導價格或不合理抬價將嚴肅處理,期望市民共同監管。
被問到電子消費卡交易手續費或出現轉嫁消費者的情況。戴建業指,使用電子支付服務是商戶與支付機構的商業協定,雙方都要遵守。
鼓勵商戶推出優惠
特區政府呼籲業界保持貨品或服務的供應及價格穩定,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達致推行消費卡計劃的初衷。鼓勵商戶推出折扣或優惠,促進消費的同時也回饋居民,共度時艱。
經濟局與消委會工作人員昨日繼續到商戶調查物價,並派發消費卡使用規則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