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輛的士已預約 交局籲速領電子駕照
首部車載機下周一安裝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根據的士車載智能終端系統(“車載機”)供應商資料顯示,已有四十六輛的士預約八月安裝車載機,已預約的最早安裝日期為本月三日。供應商目前正不斷抓緊時間做好準備工作。
十二月三日前裝機
今年十二月二日或之前,尚未安裝“車載機”之的士仍可按現有模式運作,但一經安裝“車載機”,司機必須憑“電子的士駕駛員證”或透過輸入該證編號以及生物辨識技術登入系統方能從事客運服務。同步會記錄司機上、下班時間,免除其填寫紙本行車日誌。今年十二月三日起,全澳的士必須裝有“車載機”,屆時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持有“電子的士駕駛員證”方可提供服務。
安裝車載機後,車廂內錄音錄影功能隨即投入運作。系統可支援遠程傳輸調整法定收費項目及金額,日後調整的士收費時車主無需前往指定地點調錶及驗錶。另外,當司機觸發報警裝置後,會自動向系統發送報警信息,保障司機和乘客的合法權益。
欠吿示貼紙罰萬五
“車載機”的錄音錄影功能將減少司機與乘客不必要爭議。同時,為保障個人私隱,《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的士法”)明確規定,具監察職權的實體僅得在為調查行政違法行為且有需要時,由指定人員查閱及讀取有關資料。此外,“的士法”規定,在的士車廂內外顯眼處張貼經交通事務局核准式樣的告示,以讓擬使用者知悉的士已安裝錄音及錄影設備,違者可被科一萬五千澳門元罰款。
收錄資料保存卅日
“車載機”收錄的資料保存期為三十日,屆滿後自動銷毀。但如收錄資料構成證據資料,須將之保存至處罰決定已轉為不可申訴或卷宗歸檔為止,並須於程序結束後三十日內銷毀。
交通事務局呼籲業界先申領“電子的士駕駛員證”,後預約安裝“車載機”,確保無縫地繼續營運。截至前日,共有四千二百八十一人已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