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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1日
第A02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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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會冀細化公積金對沖指引

鄭洪光

教育會冀細化公積金對沖指引

【本報消息】對於教青局制訂並向學校發出《關於私立學校處理教學人員公積金“對沖”事宜的指引》,澳門中華教育會表示指引及時且必要,認為指引有助釐清相關問題,對教師權益起到保障作用。

該會理事長鄭洪光表示,澳門私立學校公積金制度的建立,源於一三年出台的《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規定。澳門私立學校教學人員是全澳第一個需依法設立強制性公積金的群體,由於各校設立公積金的時間不同,有的在“私框”出台前就已設立,因此各校在處理“對沖”問題上有不同做法。

早前法院對“對沖”問題的判決,明確以後處理方向,法院作出判決後,政府相關教育部門和各校對此高度重視,並尋找解決辦法。相信澳門各校必須也一定會依從政府的指引,做好相關工作。然而,教青局指引只作了一般規定,很多具體問題在實際執行中,或需進一步作深入的研究探討。

鄭洪光提到,教青局的指引中明確規定,學校須對一三年後的不合理解僱作相關補償,加上法律並沒退休年齡等規定,故相信不少學校都需在本學年作出相關的額外支出,以及今後作出額外的撥備。學校開支將增大,需要在教學人員合理報酬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由政府和學校共同把相關問題處理好。

此外,“指引”中亦促請學校積極考慮將其公積金計劃銜接至《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並大力推動校內教學人員選擇參與中央公積金制度中的共同計劃。相信學校會認真考慮,以保障教師的最大權益為前提,做好相關工作。其引述有教師指出,教師薪金中包含着政府直接發放至教師個人戶口的專業發展津貼,建議公積金供款當中能包含這部分,希望當局研究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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