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港獨”組織聲稱“建立香港共和國”
警拘四學生涉違國安法
【香港中通社三十日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頒佈實施“滿月”之際,香港警方廿九日晚通報,當日下午拘捕四名學生,涉事組織聲稱要“建立香港共和國”,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行。
當晚十一時,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香港警察總部會見傳媒,簡報案情。由於案件涉及香港國安法,案情特殊,吸引大批傳媒在現場等候。
李桂華介紹,廿九日下午約三點半,警方在新界元朗、屯門及沙田等不同地區,拘捕三男一女,年齡介乎十六歲至廿一歲,均報稱是學生。檢獲一批電腦、電話、文件等證物。
警方消息和調查顯示,近日有一團夥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行動的組織。該組織綱領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地鬥爭”、“團結所有香港獨立派進行行動”等內容。此外,該組織設宣言煽動其他人士加入。
由於案件目前正在調查中,李桂華未有透露被捕人士所屬的組織名稱。消息指,被捕人士包括前香港“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鍾翰林上月底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夕宣佈解散“學生動源”香港本部。
李桂華指出,四名被捕人士中,發文者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條,在網絡煽動他人參加者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條。涉事的網絡言論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才出現,只要作出“宣告”已構成煽動罪行。根據既定程序,被補人士有權會見律師。至於扣留四十八小時後如何處理,則要視乎蒐集的證據,再會同律政司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