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標法 兩年獲利十萬
六旬漢製售冒牌玻璃膠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澳男子涉嫌自一八年起,偽冒及違法使用某商標生產冒牌玻璃膠,供本地至少十四間五金店出售,兩年間不法獲利十萬元。有關商標持有人日前向檢察院檢舉,後轉交司警調查,拘捕涉案男子,控以涉嫌觸犯假造、模仿及違法使用商標等罪名,移送檢察院處理。
被捕男子姓郭,六十多歲,本澳居民,報稱五金店東主。案情指,一名商標持有人早前向檢察院檢舉,稱其生產和註冊的一款玻璃膠水自去年開始,被人假造商標生產,並供本澳各區最少十四間五金店使用。
檢察院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於昨日下午,司警在涉案郭某於果欄街經營的五金店內,將其拘捕,搜查該五金店以及另外十四間涉嫌售賣其提供假冒商標玻璃膠水的五金店。警方在行動中,共搜獲四百七十箱(每箱廿四支)附有假冒商標的玻璃膠水。
魚目混珠售十四店
經查問,有人承認犯案,供稱因該款玻璃膠水在本澳建築界廣泛使用,於是要求內地工廠模仿當中商標生產。正品膠水售價約十六元,郭某所偽冒的膠水成本價約十二元,以十五元的價格,魚目混珠售予本澳多間五金店。
他亦承認,過去兩年不法獲利近十萬元。司警同時在上述十四間五金店,分別搜獲多箱的涉案玻璃膠水,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