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評量障礙學生 加強資優教育發展
新特殊教育制度明學年生效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草案,對有特教需要的有身心障礙的學生及資優學生的各項輔助措施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範。行政法規自二○二一╱二○二二學校年度首日起生效。
特教生共分三類別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鑑於《特殊教育制度》實施已超過二十年,部分條文已無法有效配合澳門特殊教育的需求及發展。為給予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有效的支援,以及促進特教的發展,特區政府制訂了新的《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訂定特殊教育應遵守的基本原則,以及評估有特教需要學生的準則,包括須用多元評量原則,使用標準化評量工具,以及考慮學生的成長背景及學習經驗等。
對於有身心障礙的學生,法規區分了融合生、特殊教育小班學生和特殊教育班學生共三個類別。融合生在普通班就讀;特殊教育小班可於普通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各教育階段開設;特殊教育班按年齡劃分為幼兒、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
融合生的課程目標與正規教育基本相同;特殊教育小班學生的課程旨在使學生擁有從事某一職業所需的基本知識、能力及態度;特殊教育班學生的課程則旨在培養學生的獨立生活能力、基本職業技能及態度。
資優生讀正規教育
法規同時對資優學生作出定義,規定資優學生於正規教育各教育階段的班級就讀,且規範了資優學生的課程、證書,以及資優教育的發展。
應行使親權或監護權者申請,政府及學校應與其他實體合作,向學生提供升學、就業方面的轉銜輔導和服務。
為使有身心障礙的學生能夠學習順利,學校須提供無障礙校園環境,並提供適當的教材、教具及輔助工具。政府將向實施特殊教育的私立學校和提供與特教有關服務的私人實體提供財政支援。
資優學生方面,教育暨青年局長老柏生表示,教育發展基金會有計劃加強協助資優學生,定義資優學生目的是希望學生有優質潛質時盡量發揮所長,達到自我實現,會因應專長範疇而有不同扶助措施,亦有跳級機制。他稱,資優學生有很多類,比如智力較高、創造力較高、學科較強或其他才能,已開發很多本土化評量工具去發現哪些學生有資優特質。
四十八校參與融教
張永春補充,因中小學教育階段着重學生全面發展,若將資優學生抽離普通班級或會影響資優生的全方位成長,故希望學習及成長環境維持在正規教育。至於本澳資優學生數量,老柏生指出,資優教育在本澳屬起步階段,需在實施過程慢慢收集數據。
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評估方面,特區政府一直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教育安置評估,一六年更成立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為身心障礙兒童提供一站式的評估及跟進服務。特區政府設有專業團隊包括特教教師、學生輔導員、心理輔助員及各類治療師,有嚴謹的評估工具去按學生身心障礙情況,判斷學生需要進入特教輕、中、重度班、特教小班或在普通班內當融合生。
參加融合教育的學校不斷增加,一五年有三十八家學校參與,一九年有四十三家學校參與,新學年將有四十八家學校參與;融合教育支援巡迴導師有二十九人,參加融合教育課程的教師超過三千一百人。目前師資人員等各方面足夠,未來不斷提供培訓課程,希望更多教師人員參與融合教育的計劃。
澳特教生八百四十
本澳特教班有六百一十八名學生、小班有二百二十三名學生,總共有八百四十一名特教學生,特教學生多年來佔整體正規教育學生的○點七三至○點七七,較為穩定;融合教育學生方面,可能因評估工具、評估效率提高或更多家長重視,近年融合教育學生數字不斷提升,今個學年有一千七百九十五名學生,上一學年有一千三百多名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