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促公開社團資助帳目
【本報消息】議員蘇嘉豪表示,上周三向立法會提交《受資助社團公佈帳目》法案,法案建議強制任何本澳社團收取的公共財政資助如高於行政長官所定金額,須公開刊登其詳細帳目,以便公眾監察公帑運用。
蘇嘉豪昨日舉行記者會介紹法案建議多項規定,包括強制行政長官須在法律生效後三十日內公佈金額,避免其繼續迴避《結社權規範》的法律責任;訂定由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負責監察和科處行政處罰;引入行政處罰規定及列明公佈虛假帳目的刑事責任等。
法案待立法會顧問研究,蘇嘉豪期望今個立法會會期內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對於以往類似的提案在立法會被否決的機率較大,蘇嘉豪表示重視提案過程,與政府互動,以及推動市民和傳媒關心有關議題。又指出立法會大部分議員都是有收取公帑資助社團的領導成員,認為他們更應該支持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