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台時事節目探討整治交通安全措施
交諮委:斜行斑馬線縮過路時間
【本報消息】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邀請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黃承發、城規師區頌兒,與聽眾探討整治交通安全措施。黃承發表示,局方決定在澳門試行“斜行斑馬線”,將提升行人過路效率,但斜角線不能超過卅五米,否則時間過長會影響整體交通。
調整佈局路面設計
黃承發表示,本澳斑馬線密度與法例有關,按規定,道路上五十米範圍內若無適合的過路設施,行人可橫過馬路,為此,當局為保障行人過路安全,通常在不多於一百米便設置斑馬線。斑馬線設計上,有規定車輛轉彎時需確保司機在路口看到斑馬線,直行時車輛剎停則需有足夠的緩衝區。但當越來越多斑馬線時,或會令交通擠塞、或引起駕駛者不滿,尤其“井”字型斑馬線,駕駛者“讓完又讓”。為此,除了斑馬線外,亦會有行人天橋、步行系統等將人與車分隔,但由於天橋落腳點佔用空間較大,澳門半島部分舊區空間所限,無法設置行人天橋。
區頌兒指出,隨着發展,人多車多,以前的法規或已不合時宜,對路面設計、整體城市空間佈局需修改。在城規角度,斑馬線設計需要安全、直接、舒服,但澳門的斑馬線卻少了安全與舒服,調整時也要考慮各區的功能佈局。
需要智慧燈柱監控
有聽眾反映部分交通燈行人過路時間短、或交通燈配置不合理,過對面路口行人要“站站停”,不利長者等出行。黃承發表示,目前,交局已完成檢視並制訂改善方案的斑馬線共廿七處,當中十三處已完成施工,尚餘十四處。當中,局方決定在兩個十字路口試行“斜行斑馬線”,斜行好處是縮短行人過路時間,當局曾模擬估計,按行人橫過兩個街口到達斜對面需要一百○四秒,透過“斜行斑馬線”僅需十五秒,效率提升超過八成五,但該方法有限制,斜角線不能超過卅五米,否則時間過長會影響整體交通。對於行人“站站停”,黃承發認為,可透過用智能交通燈解決,但前提需設置智慧監控系統及智慧燈柱,自動調整時間,或設置十字型斑馬線。
區頌兒稱,舊區沒有條件建天橋及重整,只能在路面取捨、優化,並兼顧不影響車流。規劃時要整體研究審視,了解該區功能,以及設施要如何設置。對於一些繁忙時間,可參考香港採用分時段管理,不用設施都可解決問題,需要居民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