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新促做好建廢在地資源化
【本報消息】《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行政法規明年一月十七日起實施。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本澳起步太遲,而制度成效在於執罰,建議政府在行政法規生效前加強宣傳推廣及相應配套工作,並做好建築廢料在地資源化。
林宇滔表示,香港早於○六年實施建築廢料收費制度,近年亦進一步調升建築廢料處置費用,本澳早應推行相關制度,明年正式實施起步太遲,且豁免期三年的時間較長,希望政府未來更好地推動惰性廢料分類、篩選及減少產生。既然將來建築廢料會按篩選與否分類收費,應推動建築廢料處理在地資源化,增加相應配套設施,把可再用的惰性廢料篩選出來自行使用。
篩選使用惰性廢料
他提到,新城D區會用自行篩選出來的惰性廢料去填海,但他批評政府步伐太慢、後知後覺,尤其當年新城A區填海工程因供砂不足停工時,早應利用惰性廢料填海。現時堆填區已飽和,政府應推動將來公共及私人工程優先使用已篩選的惰性廢料,源頭減廢。
加強宣教做好配套
對於隨處棄置建築廢料會科處五萬至二十萬元的罰款,而少於○點二立方米會按公共地方總規章罰款六百至一萬元。林宇滔認為,制度的成效關鍵在於執罰,現時罰款金額較高,建議政府現階段要加強宣傳教育,令業界及市民做好收費前的準備,包括協助業界登記等配套工作,以及配合市民自行處理小量建築廢料的需求,建議在建築廢料堆填區門口應有適當的配套設備。
至於其他各方面比如廢紙、膠樽、廢金屬、廚餘等廢料,林宇滔認為,本澳急需投放資源、土地空間及設備技術,進行一定程度的在地資源化,尤其環保局曾承諾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建造中央廚餘處理設施等應盡快落實。隨着內地近幾年對廢料、資源廢物入口收緊,澳門應有相應配套,盡可能先行在地資源化的工序,處理不到才與內地合作,按相關公約規定到內地進行無害化處理。
林宇滔提到,政府應向公眾清晰交代大型舊家具與建築廢料的收費及執罰標準,擔心定義不清容易引起誤會,又建議應在適當地點如建築廢料堆填區入口設置大型舊家具恆常收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