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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9日
第B07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傳新協:新法下經屋淪負資產

甄慶悅

與社會發展脫軌 阻向上流動

傳新協:新法下經屋淪負資產

【本報消息】就“經屋法”新修訂案,傳新澳門協會副理事長甄慶悅不認同經屋原價賣回房屋局的內容,使經屋變另類負資產,與社會發展主流脫軌,降低人們向上流動的機會,而且轉售制度不確定,實際操作成疑。

原價轉售跑輸通脹

審議新“經屋法”法案的立法會一常會已簽意見書,待上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及表決。除申請人年齡(家團申請人年滿十八歲,個人申請年滿二十三歲),經屋售價以成本標準代替現時的購買力標準,只能原價賣回房屋局等新內容較具爭議。

經屋屬性大幅修改,徹底去投資性,甄慶悅直指不合理,不能圖利是個偽命題。當經屋失去保值功能,跑輸通脹,小業主不會出售單位,達不到輪轉公屋資源的原意,同時小業主無法透過經屋向上流動,“而家樓價咁貴,上車多數‘靠父幹’,將父母物業再按揭套現,支付首期,但將來連呢個機會都冇,因為你層樓係二十年前的購買力,同二十年後的購買力已經差好遠。”

理論上,房屋政策應讓居民循序地改善住屋環境,“我哋唔係希望啲人住死一世經屋”,是希望透過經屋加上自身努力,向上流動,有機會購買夾心樓或私樓,釋放公共資源予有需要的人。

五置業階梯欠銜接

實情不論現時分組排序抑或將來計分排序,能夠申請到經屋,都必然是人數最多、老弱等家團結構相對複雜的一群,最需要幫助,卻被最嚴苛的政策對待,“你嗰層樓其實係另類嘅負資產,叫等額不等值。你幫咗佢啲乜嘢呢,連最基本好似原文本有計通脹折舊去買,點解你連呢個都刪埋呢?唔講升值,基本保值功能都冇,呢個係唔公義”。

甄慶悅批評,房屋政策沒有方向,現屆政府提出構建五個置業階梯,包括社屋、經屋、夾心階層、長者公寓及私樓,但看不到如何去銜接、如何去構建。以經屋來說,如果數量足夠,供應穩定,能夠定期開申請,政府每年承諾建屋數量,人們有預期,就不用因擔心而“焗住”買私樓,對私樓產生盲目需求,“因為而家唔買,驚住第二日更加貴”。沒有經屋時間表,成影響樓價一個因素,變相有托市之嫌。

賣給澳人仍然姓經

甄慶悅還指出,新方案有一個大問題,就是沒有轉售制度。雖則特首會訂定轉售價,但這只是一種公佈方式,機制怎樣運作?既不可能用一手價賣給新業主,也不見得政府想賣正常價來賺錢,若小業主住到有重建需要才出售,變相政府接手爛攤子,造成社會損失,以至收樓後如何重新分配?種種問題,“瞎子摸象”,沒有整體考慮,為改而改,如法案獲立法會通過,相當不妥。認為將經屋賣給澳門人、賣給輪候戶,已是“經屋永遠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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