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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9日
第B07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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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經屋姓經解居住需求

新經屋法規定經屋不再流入私樓市場,在社會引起廣泛討論。

黎 寧

公帑起樓轉售私人市場不公

學者:經屋姓經解居住需求

【本報消息】即將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的新“經屋法”作出多項重大修訂,當中包括經屋永姓經,不再流入私樓市場。澳大金融及商業經濟系教授黎寧對此表示贊成,認為經屋申請“僧多粥少”,使用公帑興建的經屋宜姓經,在經屋輪候者間流轉,切實幫助居民解決住屋需求。

公私樓市應分開

黎寧表示,經屋超額申請,但供應有限,至今有不少人望樓興歎。若按舊法,經屋可轉售私人市場,相當於“政府不斷畀錢建樓,又不斷流走,無得流轉”,仍會有為數不少人無法成功申請經屋。而且用政府公帑起樓,折讓價賣給居民,居民若干年後又可以市價轉售私人,某程度都存在不公。她認為,“經屋與私樓的性質不同,兩個市場可分開”。因此,支持經屋姓經,只在經屋申請者間流轉,真正用來解決住屋需求。

新“經屋法”並建議,日後經屋擁有者應以買入價優先轉售予房屋局,有意見認為經屋無升值空間,購買者可能連供樓的利息都蝕埋,更加無意慾轉售房屋。黎寧表示,政府的立法原意是為了令經屋重回正軌,達到去投資化的目的。經屋優先售予房屋局有其可取之處,起碼毋須再搵買家。轉售價格有商榷餘地,不過,任何立法方向都會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供樓的利息都蝕埋,亦有人認同經屋用來解決居住需求。

訂價方式難完美

她又以香港居屋按市價六三折定價是否合理為例,認為好難找到最好的訂價方式,每種訂價方式都會有不同意見,好難兩全,重點視乎政府想幫助的人群及人數。又指若真正把經屋用作居住用途,不論價格升值與否,均只用來居住,則對轉售價不會如此敏感。

但她承認,經屋若干年後以買入價轉售政府,不像私樓般有投資回報,或影響部分經屋持有人未來轉購私樓的計劃。提醒有意購買經屋的居民,最好想清楚再購買。“買一個單位只夠一個人住,係咪都要買?將來成家立室要換樓,又是否有足夠資金支撐?”

最後,黎寧提到,澳門樓價高企,遠遠脫離居民的購買力,非健康之事。近期受到疫情衝擊,樓價稍有調整。隨着政府土地增加,私樓批則速度加快,市場供應量有增加,希望未來隨着供需平衡樓價有望慢慢調節。同時,居民的收入慢慢增加,到與樓價匹配的地步,使更多人有能力買到安居之所,只不過可能還要等較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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