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十七年來首執行聯邦死刑
【中新社休斯敦十四日電】當地時間十四日上午,一名四十七歲男子在一所聯邦監獄被執行死刑,這是美國十七年來首次執行聯邦死刑。日前,美國聯邦多級法院連續作出裁決,就是否對其執行死刑、注射死刑是否違反美國聯邦憲法進行裁定。
殺一家三人判死
據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報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十四日凌晨二時許發佈了一項裁定,撤銷下級聯邦法院的一項裁決,並允許對丹尼爾 · 李執行注射死刑。當日上午八時許,印第安納州政府宣佈丹尼爾 · 李死亡。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丹尼爾曾是一名白人至上主義者,他因於一九九六年謀殺一家三人,包括一名八歲兒童,被聯邦法院判處死刑,之後被關押在印第安納州的死囚牢房二十多年。
對丹尼爾原計劃於七月十三日執行的處決因美國聯邦多級法院日前連續作出裁決而被推遲。
十三日上午,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地區法官楚坎宣佈,根據美國聯邦憲法第八修正案,通過注射藥物戊巴比妥來執行死刑相當於“殘酷和不尋常的懲罰”,法官裁定注射死刑是違憲的,要求推遲行刑。
對此,美國司法部迅速向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十三日晚,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拒絕執行注射死刑。幾小時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在十四日凌晨,以五人贊成、四人反對的結果裁定,處決可以繼續執行。
美恢復聯邦死刑
據《華盛頓郵報》報道,二○一九年,美國司法部長威廉 · 巴爾宣佈,恢復被廢除近二十年的聯邦死刑。今年四月,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裁定,批准美國政府通過注射藥物執行死刑。之後,美國司法部計劃七月十三日至八月廿八日之間對四名死囚逐一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