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人士暫緩捐血
【本報消息】應變協調中心訊:衛生局捐血中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最新發展,為保障血液安全,由即日起,更新捐血者暫緩捐血政策,下列人士暫緩捐血廿八天:曾往澳門及內地以外任何地區的人士(日期由離開有關地區後起計);曾與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出現病徵前兩天至核酸轉為陰性期間有密切接觸的人士。
曾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人士,亦須於核酸轉為陰性廿八天後方可捐血。另外,若捐血者在捐血後廿八天內出現發燒、咳嗽、乏力、肌肉酸痛、腹瀉等相關徵狀,應立即通知捐血中心(辦公時間電話:2828-6699;非辦公時間電話錄音:2875-2521),並請盡快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