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隔離點坍塌市長被問責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中新社十四日消息:近日,國務院批覆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三 · 七”坍塌事故調查報告,認定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三 · 七”坍塌事故是一起主要因違法違規建設、改建和加固施工導致建築物坍塌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福建省紀委監委今天通報稱,對事故中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四十九名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酒店違建釀禍
今年三月七日晚,位於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的欣佳酒店所在建築物發生坍塌事故,造成二十九人死亡、四十二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五千七百九十四萬元。事發時,該酒店為泉州市鯉城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來人員集中隔離健康觀察點。
經調查,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責任單位泉州市新星機電工貿有限公司將欣佳酒店建築物由原四層違法增加夾層改建成七層,達到極限承載能力並處於坍塌臨界狀態,加之事發前對底層支承鋼柱違規加固焊接作業引發鋼柱失穩破壞,導致建築物整體坍塌。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認定,泉州市新星機電工貿有限公司、欣佳酒店及其實際控制人楊金鏘無視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建設、安全生產以及行政許可等法律法規,違法違規建設施工,弄虛作假騙取行政許可,安全生產責任長期不落實。相關工程質量檢測、建築設計、消防檢測、裝飾設計等中介服務機構違規承接業務,出具虛假報告,製作虛假材料幫助事故企業通過行政審批。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同時認定,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相關部門失職失察。
對楊金鏘等二十三名涉嫌犯罪的有關責任人,公安機關依法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七公僕究刑責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賴開族、鯉城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財水、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原副局長張漢輝等七名公職人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對該起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四十一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一人予以誡勉。
其中,給予泉州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永禮政務記過處分;給予莆田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建輝(二○一二年一月至二○一五年九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長)政務警告處分;給予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林瑞良政務記過處分;給予泉州市委副書記張永寧(二○一五年十月至二○一六年九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長,二○一六年九月至二○一八年十二月任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政務警告處分;給予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蘇慶賜(二○一一年六月至二○一六年六月任泉州市鯉城區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洪自強政務記過處分;給予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陽春(女,二○一一年七月至二○一六年六月任泉州市鯉城區區長,二○一六年六月至二○二○年一月任泉州市鯉城區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泉州市鯉城區委書記劉林霜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泉州市鯉城區委副書記、代區長蘇延輝政務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