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昨考察第四階段八百鏡頭
“天眼”嚴保私隱下季投用
【本報消息】警察總局訊:為了落實科技強警的保安施政方針,推進安全城市建設,保安當局積極推動“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俗稱的“天眼”)項目的建設,經與工務範疇有關部門以及承建公司的不懈努力,首三階段共八百二十支鏡頭已分別投入運作,有效地輔助警方預防及打擊犯罪。
第四階段安裝在“僻靜及安全隱患地點”的八百支鏡頭已於四月廿七日完成建設,目前正全力落實系統的試運行和相關鏡頭的申報和審批程序,預計今年第三季內正式投入使用。
為有效地落實鏡頭的申報工作,警察總局局長梁文昌聯同治安警察局長吳錦華,邀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楊崇蔚一行八人,昨日上午參觀治安警察局總部的“天眼”控制中心,並實地考察了部分第四階段鏡頭的安裝選點,以了解中心及系統的運行情況。
根據第二 / 二○一二號《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的規定,在有關鏡頭正式運作前,須遵循上述法律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的規定,就每一支鏡頭向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聽取具約束力的意見,並需在獲得許可後方可投入使用。
警察總局會嚴格按照個資辦給予的意見,協調相關部門對鏡頭進行調校和測試,確保“天眼”鏡頭在輔助警方偵查之時,亦保障居民的私隱,達到切實發揮強化治安防控和社會綜合治理能力,為澳門的長治久安提供強而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