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昨三讀通過僱傭修訂草案
產假延至十四周料年底實施
【中新社香港九日電】香港特區立法會九日三讀通過《二○一九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法定產假將由目前的十周延長至十四周。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預計,有關措施將在今年底實施。
《二○一九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法定產假由目前的十周延長至十四周,休假僱員可獲得五分之四工資,延長產假所衍生的薪酬由特區政府通過行政措施,以報銷形式承擔,每名僱員補貼上限八萬港元。
羅致光表示,從個別僱主的角度,特別是從中、小、微企角度而言,延長產假會有一定的人手壓力。但希望大家都接受,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從友善家庭政策、婦女權益和嬰兒福祉的角度,延長產假至十四周是必須以及最低限度的。
羅致光說,延長法定產假符合社會期望,勞工處會盡快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以期提早在今年底前實施修訂條例,並在明年上半年內,由特區政府向僱主發還新增產假薪酬。
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表示,延長法定產假有助於支援和鼓勵在職婦女持續餵哺母乳,為孩子的健康和發展帶來益處。衛生署會繼續循多方面推廣、維護並支持母乳餵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