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級要宣誓作實
七一後入職公僕須簽署效忠特區
【香港中通社八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八日建議,所有由今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至於現職公務員,亦應遵守有關宣誓或聲明的要求,以體現和彰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
綜合港媒報道,公務員事務局提交香港特區立法會的文件建議,日後所有獲推薦晉升出任較高職級/實任,或獲推薦轉任至另一職系的公務員,會安排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另外,在政府的決策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的公務員(如首長級)以及職務較為敏感的公務員(如紀律部隊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亦需宣誓或簽署文件。而首長級中較高職級的公務員,則應以宣誓方式進行。
違者後果待研究
當局指出,在考慮和落實上述建議時,須考慮當有公務員未能遵從要求或違反誓言╱聲明時,應採取哪些適當跟進行動及處理機制。當局會就上述有關現職公務員的建議,按既定機制,諮詢公務員團體。同時會繼續與律政司研究相關法律問題,擬定落實方案和細節。
自去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多名公務員因參與非法示威活動被捕。日前生效的香港國安法第六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