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公商務特殊人員活動範圍今起放寬
入珠免隔擴至灣區九市
【本報消息】珠海從今早八時起對入境豁免隔離的澳門公務、商務和特殊情況人員活動範圍擴展至大灣區廣東九市,措施適用於已取得豁免隔離的每日三千個名額本澳居民。
日三千額有效七天
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通告,稱從今日上午八時起,每天開放三千個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申請名額(豁免有效期為七天),經特區政府審核後,由珠海市確認並納入名單管理。澳門公務、商務人員入境後十四天內,活動範圍限於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九市(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市)。
通告稱,上述申請人可在“珠海發佈”或“珠海特區報”微信公眾號中自助查詢,以確認自己是否列入豁免名單。申請人須符合的條件包括十四天內未去過澳門和內地以外的地方;無發熱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持澳門健康碼綠碼;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須經琴橋口岸過境
通告指出,為避免口岸通關擁堵,澳門公務、商務人員須經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出入境,從其他口岸入境的將不能獲得免予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出現通關口岸擁堵等情況時,請按照口岸有關部門的分流指引進行通關。
上述申請人過關前二十四小時內,可通過微信掃碼或搜索“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小程式提前填寫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關時採用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健康申報。入境時須持的證明材料包括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澳門居民身份證;珠澳兩地有資質機構出具的七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含粵康碼、澳康碼顯示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或採樣證明(採樣證明須採樣二十四小時後方可生效)。
兩周後可到其他市
該通告強調,澳門公務、商務人員須主動配合珠澳兩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自覺申領使用粵康碼、澳康碼進行個人健康申報,隨身攜帶內地手機並保持通訊暢通。入境後十四天內,活動範圍限於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市,十四天後方可到廣東省內其他城市活動。
違反防控取消資格
如超出規定範圍活動,將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擅自超出規定範圍活動或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人員,將取消其豁免隔離資格。
先澳申請待珠確認
通告解釋,根據中央、廣東省關於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目前的疫情發展形勢和實際需要,為大力支持澳門復工復產,經與特區政府溝通,珠海同意增加經珠澳口岸入境豁免隔離的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申請名額,並對豁免人員入境後的活動範圍作出調整。
本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上述有關安排於今日早上八時起生效,措施適用於早前已取得豁免隔離的名額及已進入珠海的澳門居民。需要申請有關名額的澳門居民可在衛生局網頁https://app.ssm.gov.mo/imm作出申請,申請方式和申請條件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