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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3日
第B07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新聞小語)做好法律保障消費權益

做好法律保障消費權益

澳門消費市場,頗有口碑,但難免良莠不齊,欺詐誘騙、貨不對辦、售後含糊、退貨被拒等消費糾紛,偶有發生;至於訂價不透明、加價不合理、聯合訂價等,更是長期為人所詬病。立法會正細則性審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保障消費權益的新招甚多,坊間盼新法盡快出台,並希望執法到位、處罰有力,真正保障買賣雙方的正當權益。

經濟下行,加上維權意識漸盛,居民對物價、商品或服務品質越來越敏感。猶記得五月電子消費卡落地,卻有超市藉機抬價、標價與售價不符;肉價來貨價未有調升,零售價屢創新高;疫情下國際油價暴跌,但經社會再三呼籲,本澳汽油、柴油和石油氣等燃料產品零售價才有輕微跌幅。這些事件,令社會人士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寄予厚望。

澳門向是自由經濟,但細小和獨特的市場很多時不能單靠市場之手擊退不合理現象。特別是食品、原材料、能源,本澳近乎“零資源”,絕大部分物資都必須依靠外地,政府適時調控自由市場更顯必要,否則企業無需參與價格競爭,消費者“揀無可揀”,被迫捱貴價。

新法中除了規定沒有“明碼標價”者可被罰款二千至一萬元,消委會日後更有收集商品及服務價格資訊的權力,有關人士不得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當局和民間都一直贊成擴大及充實消委會的職權,強制要求經營者提供入貨、批發和零售等價格資料,讓當局和社會更好分析價格的組成,了解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但價格何謂合理?標準和判斷的依據如何訂?以聯合訂價為例,行家幾乎“心照不宣”,攻守同盟;為規避監管,更可能是“一樣平、一樣貴”,又或者“一個幾毫”的標價差距。售價的組成和高低,很多時存在“事實明確,蒐證困難”的情況。

新消保法加重了經營者的法定義務,使消委會能獲取正確、全面的價格資訊,起碼可做好行業的價格情況、利潤水平及市場佔有率等分析。至於要進一步制訂控制價格、穩定物價的政策,還需看有關部門的研究能力和執法水平。

夏 耘

2020-07-03 夏 耘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55046.html 1 (新聞小語)做好法律保障消費權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