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兩年 禁駕一年
男子醉駕罪成判囚半年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涉嫌醉酒駕駛,日前被處理交通意外的治安警揭發拘捕。法院裁定,涉案司機“醉駕”罪成,判處徒刑,獲准緩刑,須“停牌”。
上月二十六日上午七時半,治安警巡經新口岸孫逸仙大馬路時,發現兩輛私家車相撞的交通意外,上前處理時發現其中一名男司機滿身酒氣,懷疑有人“醉駕”。經檢測,證實有人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一點九五克。經查問,有人供認早前與朋友在附近消遣時曾飲用酒精飲品,之後駕車離開時撞車。
被捕本地男司機姓陳,三十二歲,報稱司機。治安警落案控以醉酒駕駛罪,移送交檢察院偵辦。法院裁定,陳某“醉駕”罪成,判處六個月十五日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