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廿一校已加入央積金
【本報消息】教青局長老柏生回覆議員蘇嘉豪書質指,《私框》實施至今近八個學校年度,教青局持續檢視各項規定的執行情況及成效,部分規定隨着社會及教育的發展適宜探討修訂,《私框》的檢討及修訂已列入下一階段非高等教育發展規劃的研究。
蘇嘉豪書面質詢指出今年三月中級法院裁定教師公積金不得對沖,促請政府應及早覆核糾正,維護教師權益。老柏生回覆指,教青局四月下旬接獲中級法院寄送一份有關私立學校教師解僱賠償的裁判書,裁定《私框》規定為教師設立公積金,校方供款不得用作抵銷不以合理理由解僱的賠償。
當局收到裁判書後,尊重並高度關注裁判書中的內容,隨即約見教育團體及發出傳閱公函予各校跟進公積金計劃實施情況,以及收集資料,並與勞工局舉行會議,關注有關教學人員公積金方面的事宜。當局正綜合分析裁判書的內容,着手制訂學校處理相關事宜的指引,以貫徹《私框》對私校教學人員退休福利的保障。
私校須設公積金
老柏生指出,教青局近年積極推動私立學校把公積金計劃銜接至不容許有“對沖”條款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現時已有二十一間學校已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他引述勞工局表示,現行《勞動關係法》並沒有強制僱主必須為僱員設立公積金保障,然而,根據《私框》規定私立學校須為教學人員設立公積金。勞工局作為勞動監察職權部門,對於任何勞資糾紛事件,均會依法調查及取證,保障僱員的合法勞動權益。
未來特區政府會推動學校持續優化管理和運作措施,致力為教師提供包括退休福利在內的各項保障,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澳門建立一支優良的師資隊伍,推動澳門教育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