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訪勞局籲保教師權益
【本報消息】中級法院今年三月裁定私立學校不得以教師公積金抵銷解僱賠償,案中教師曾到勞工局求助卻被指“投訴不成立”。新澳門學社日前約見勞工局商討跟進工作,促請完善處理私校教師勞動投訴個案的工作,切實保障教師勞動權益。
學社理事長甘雪玲指,自《私框》於一二年生效至今年三月,勞工局就私校教師有關解僱賠償或公積金的投訴僅開立十八宗個案,數字異常偏低。有教師遭遇不公後曾向勞工局投訴不果,只能花時間和金錢尋求司法救濟,雖然最終勝訴,但箇中煎熬可想而知。
學社引述勞工局代副局長陳俊宇表示,處理投訴時重點關注法律有否明文禁止、勞動合同的訂定和變動有否經雙方同意,強調每一個案都須經獨立調查,難以一概而論。勞工局尊重和高度關注中院判決,早前已與教青局開會討論,待教青局於今年七月完成制訂指引後,將跨部門舉辦教育界和私校專場講解會,除了公積金,也會就學社反映常見的留任書、超時工作補償、產假等問題作針對性宣傳推廣。
學社重申,教師是極少數可獲強制公積金保障的私人行業,法院已表明設立公積金旨在確保教師退休權益,而非保障私校能夠支付解僱賠償,不同意“法律無明文禁止對沖故可對沖”的說法。教青局將推出的指引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工局應嚴格按照《私框》立法原意和法院判決,秉公處理教師往後同類投訴。學社並促請勞工局汲取經驗,積極檢視和完善人員對《勞動關係法》及《私框》的結合認知與理解,更好地維護教師的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