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 除暴安民
“港區國安法”昨日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並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實施;深夜十一時,香港特區政府正式公佈實施,“港區國安法”即時在香港特區生效。
香港反修例風波一年來,黑暴無日無之。對於平民百姓,沒有國安,就沒有家安,家無寧日,何來發展,連生活也成問題。暴徒騎劫遊行,煽惑年輕人“攬炒”,四處打砸燒破壞,傷害不同意見的市民,美名為民主自由,謀的是奪取政權;先是鼓吹“自決”,甚至是成立“港獨”組織,公然扯起外國旗幟,“反中亂港”,處處都有外部勢力介入的魔影。香港回歸廿三年來,未能為“廿三條”立法,無法可管,這些活動更形猖獗,“港獨”頭目甚至跑到外國要求制裁中國。
“港區國安法”的訂立,除香港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缺口,也是止暴制亂,保護香港守法市民的有力屏障。“港區國安法”目的只在四範圍,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標的明確,針對的是極少數的違法犯罪。備受關注的自由和人權問題,“港區國安法”重申列明香港特區依法保障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更重申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等,擔憂國安法侵害人權和自由均屬過慮。
“港區國安法”中,展示中央政府竭力保障港人的人權和自由,打擊的是極少數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回看澳門,早在十一年前已自行訂立國安法,一直以來政通人和,經濟長足發展,沒有人因言論或遊行而觸犯國安法。反對派不停煽惑以言入罪或壓縮自由的假話,大可休矣。
國家安全還在教育,也需細水長流地推廣。港反修例風波中,不少年輕人受蠱惑分化,家庭分顏色,劍拔弩張,良可浩嘆。核心是這些青年人不認識自己的根,斷了情感交通,國教先讓大家認識民族歷史和國家發展軌跡,國家發展過程中未必樣樣都好,有缺失甚至有錯誤,但先要知道自己中華民族的根,再慢慢感悟自己的人生和方向。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