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局續普查研究致力保護傳承
五十五項新列非物質文遺
為加強對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識別確認需要保護的對象,文化局新增五十五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並於昨日正式對外公佈。
本報記者 報道
符合文遺標準
是次列入清單的五十五個項目涵蓋多種類型,包括藝術表現形式及屬表演性質的項目;社會實踐、宗教實踐、禮儀及節慶;傳統手工藝技能等。當中,包括由文化局近年通過實地考察、口述訪談和專家評估的方式,系統地發掘與甄選的項目,亦有由本澳社群或個人發起申報的項目。上述項目的表現形式、存續狀況、文化價值均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所訂的標準,經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意見後,文化局將上述項目列入清單。
現共七十項目
是次新增的項目,連同二○一七年首批列入清單的項目,累計有七十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文化局將會持續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研究及清單更新工作,以更好地保護和傳承澳門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項目的介紹,可以瀏覽“澳門文化遺產網”(www.culturalheritage.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