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母子唇槍舌劍
林作與裕美戀情曝光的新聞,已經接連幾天出現在娛聞版面;更甚的是,當林媽媽不顧兒子反對,表態不喜歡裕美的時候,兩母子竟接受傳媒訪問,各自在鏡頭前唇槍舌劍,表達個人的看法及企圖改變對方的想法——這該算是娛樂新聞了嗎?!當然,林作與媽媽在鏡頭前各自唇槍舌劍也確實具娛樂性,但這娛樂卻非彼娛樂!
暫且不論家長反對兒子迎娶失婚婦是否適合,惟林作與裕美拍拖的新聞真是娛樂版的大新聞嗎?無疑,林作與裕美也算是娛樂圈的人,但如果根據這邏輯的話,許多TVB的七線藝人或見到樣都無人認識的亞姐,應該都有資格成為新聞風雲人物了。
林作勉強算是圈中人,因為他曾經在香港多家電視台亮過相、客串過三套網絡電影、演過舞台劇,但都已成過去,畢竟他現今已是保險顧問。而且公眾對他的認知更因為是麥明詩,不然的話,他根本稱不上公眾人物;當然,說他藉舊愛名氣由沾邊到躋身娛樂圈亦無不可。
至於裕美,雖然曾演過電影及電視,也曾經是歌手,但予人印象深刻的卻不是她的工作,而是她的連串感情及婚姻糾紛。例如她跟張彥博傳過緋聞、甚至傳過拍攝婚照;不過及後張彥博解釋過兩人只是為婚紗店代言、從不曾拍拖;但據裕美的說話則是張彥博曾展開追求。及至裕美婚後被發現跟黃子恆過從甚密、疑背夫偷食,更甚是流出了情慾對話,裕美其後解釋是遭到家暴。遇上家暴不是該報警或找機構尋求幫助嗎?難道跟黃子恆進行情慾對話就能解決家暴問題?不過更難看的是當完成離婚手續後,裕美卻稱因與黃子恆宗教信仰不同而不可能在一起——怎麼在黃子恆的家、進行情慾對話時又忘記了宗教信仰不同呢?
當看到林媽媽不喜歡裕美的態度時,不期然想起曾經有另一位林太也反對過兒子的另一半,最後更爆出金句:“我當個仔叫雞!”最終成功毀了這段情。
娛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