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令香港迎來“二次回歸”
“涉港國安立法將改變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的狀況,有利於香港社會恢復穩定繁榮,可以說國安立法令香港迎來‘二次回歸’。”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近日接受香港中通社專訪時如是說。
日前,備受關注的涉港國安法草案說明摘要公佈,進一步釋除社會顧慮的同時,亦展現出中央堅定堵塞國家安全漏洞的決心。草案明確規定特區政府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香港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
對此,譚惠珠一一解釋各機構的職能與作用。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是特首擔任主席、政府官員為成員的百分百特區政府機構,負責分析及研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形勢並制定政策。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則屬中央駐港機構,將由中央政府直接派員,監督及指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譚惠珠指出,由於香港警隊在過去廿三年沒有維護國家安全的專責部門,國家安全的保障工作又不是一般的警務工作,駐港國安公署將與警務處新成立部門對口合作,互相配合維護國家安全。成立公署將有效制止外國勢力干預香港政治的局面,有利於“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不屬於香港高度自治的範圍。”譚惠珠表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法律漏洞,有人趁機勾結外部勢力從事危害國家福祉和香港前途的活動,令香港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基地,中央有權也必須堵塞危害國家安全漏洞。
草案亦列明,司法方面由行政長官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有反對派危言聳聽地稱,特首指定法官會“特案特辦”。譚惠珠駁斥說,特首將指定一批法官成立“法官團”,而非指定某位法官審理某宗案件,絕不會影響任何一位法官的獨立審判。
“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將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交給地方政府,出於對‘一國兩制’的尊重,在國安法執行方面中央讓香港作為主體處理大部分案件,中央僅保留對涉及危害最重要、最根本國家利益案件的處理權。”譚惠珠形容,此種安排已是“破天荒”,香港務必承擔起維護國家安全的重任,切勿辜負國家給予的機會。
譚惠珠指出,中央就涉港國安立法已經等了廿三年,立法將令香港迎來二次回歸。國安法出台後,香港亦有責任加強國民教育工作,令年輕人明白國家發展好、香港會更好,拉近港人與內地同胞之間的距離,令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香港人必須明白‘一國兩制’是最好的安排,安定的社會環境是對前途最好的保障。”譚惠珠表示,立法或在短期內存在爭議,亦會有部分國家和政治人物藉此機會施壓,但相信香港社會能在立法後恢復穩定,香港的前途會更加光明。
(香港廿八日電)
香港中通社記者 王姝